2007年12月24日星期一

圣诞节的告别

我也许会只是因为这个悲伤的圣诞节而永远记住此刻所在的地方。有人对我说过,当你发现自己所有的东西用两个箱子就可以提起带走,那其实无比悲伤的事,这是她痛恨搬家的原因。我此刻明白这话里的所有含义。我要回家了,可是怎么像是流浪的开始呢?世界这么大,可是却容不下一只旅行箱,没有人能告诉你它的含义,除非你提起它。。。

2007年12月16日星期日

找男朋友和找论文题目

殊途同归。这是我们饭后跟孟老师闲聊我得出的结论。一个北师大的博士朋友做晚清小说,讲她自己的论文题目,说了半天现代性,我正觉得怎么都像是中规中矩的国内博士生论文的题目,孟老师却突然问,你读了这么多小说,怎么还是从概念出发呢?她的意思是讲,如果总从大的概念别人的理论出发,譬如现代性,绕了一圈还是会回到现代性,自己做的努力全是给别人添加例证而已,找不到自己的观点。到不如从自己觉得有意思的文本出发,提一些别人没有提过的问题,能不能回答,能用上什么理论都是其次的事情。问题才是最重要的,我忽然觉得这常跟我论文发愁的是相反的事情,我总是愁没有一个理论能套用,他们反而是担心现在的学问常常没有办法从理论中跳出来。我回头来想为什么我以前写的一些文章我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讲清楚,也没有理论深度,可那些老师会觉得题目有意思,是因为那些的确是从阅读文本出发,虽然阅读毫无章法可言,像打乱仗,这里扯一点那里说一点,可毕竟都是自己的“感觉”。像找男朋友一样,对的文本就要一眼相中他的特质,而且是别人发现不了的。顺着一个模型找永远找不到。最难平衡的一点是,每一步积累都也可能成为阻碍感觉自由发挥的屏障(这点像是宇宙定律,哪一行都一样。)
我饭前还在想我找一个文本套理论,饭后只有心里叹气说,一切重头来吧。。。
P.S. 今天我见到了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雪,多伦多现在像北极,路边的雪到膝盖了,门口的汽车完全淹没在雪里。我想我在慢慢培养和它们的感情。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Christmas is coming

我积压已久的欲望今天终于在H&M爆发,买了一堆accessory和两个包包。本来只想去Chapter Indigo书店,结果发现只是表面光鲜,无甚趣味,商业味太重。接着就是为了去看传说中的施华洛世奇水晶圣诞树,非常耀眼。结果就被"Pre-Christmas Sale"给诱惑了。。。
但是今天最大的收获是路过City Hall的时候,路边的橱窗以Christmas场景的主题布置起来,家庭聚会,圣诞颂歌,每个场景的细节都精致的一丝不苟,连报童卖的报纸上的小字都看得清楚。加上不断播放的圣诞歌曲,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电影里想象里关于圣诞的所有温暖回忆都再现了,好像我已经过了圣诞节一样,可是它才将将来临呢。
可是我提前给自己放假的结果可能就是到了Christmas Eve 还在可怜地赶论文。。。
PS: 相册又更新了,添了之前的一些照片

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

After the first due date...

交了论文,告别了朋友,我现在只想大睡一顿。总结出最重要的一条是,拯救自己的办法不是咖啡加熬夜,而是严格的time management,要想不被压垮就必须自我规训,这才是无法逃脱的现代性逻辑。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The making of a gay worm

准备关于cyborg的presentation,一不小心搜到这一篇the making of a gay worm ,太好玩了,要是我们都能改个基因变成gay就好了。

又见詹明信

上次Jamesons在清华那是几年前了?只记得好像听了30分钟就逃出来和Angela她们吃火锅去了。学霸莅临UT犹豫了一下还是去了,果然是座无虚席。讽刺的是,居然演讲的主题还是utopia,我听的时候想他是不是一篇稿子改改可以到处用,只是在这里的语境下,例子变成了McLuhan和Magaret Atwood.这次我多忍耐了一个小时,批评别人都可以理解,结论还是不知所云。想起跟他共事过的那门displacement的老师每次谈起他都感觉又爱又恨,大约也是觉得这个说话写文章又长又拽,又不大看得起人的“重量级”散发出来的小宇宙总能把你吸进去,能刺到痛处可是又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我这次加深我不太喜欢他的印象大约就是因为他太清楚“学问”是怎么一回事了,academic star。。。今天我坐在二楼,走神的时候就在数楼下有几个老爷爷是秃顶的,因为实在太多了,虽然有些不敬,但心里想,我还是有办法不要走到这一步吧。。。

2007年12月2日星期日

12月2日,Robarts Lib,大雪

多伦多大雪,没过脚踝,我踩着一双3刀中国制造的雪地靴走到Robarts图书馆,自习室已快坐满。向在雪地中屹立不动的热狗摊致敬,晚餐要靠它了,向所有来这里准备通宵奋斗的人致敬,大家都要保重身体。

2007年12月1日星期六

奇思怪想

思维太发散,我要把“边角余料”剪下来,以便使论文思考更专注。一些吃饭时候的奇思怪想,
读到一篇讲林海音和凌叔华写北京,我突然想到凌叔华和张爱玲的区别,相比之下张爱玲的个性是张扬出来的,是很清楚自己与别人的不同,凌叔华却一直是在“让”,把自己的位置牺牲出让出来,那个主体反而才显现出来,如果用西方的个人自我观来解释是很奇怪,那又是不是“传统”呢?再把她们投射到北京上海的不同空间又让我浮想连翩。回到北京我要读张恨水,老舍和周作人。
还有中国文学传统中“故乡”的主题,乡土感是如何形成的?某个作家说中国文学最擅长的是写人情和乡愁,总是困扰我,在这一点上如何去解释何谓“中国”?鲁迅的《怀旧》《故乡》在现代性这一点上和宣言式的《狂人日记》有什么不同?在我们这些urban gengeration身上“故乡”究竟又意味着什么呢?
虎照这件事在我来看,意味着那个innocent的农村的消失,也好,教育我们不要抓来农民当他者,不好的是,“农民”大概又会被有些人扣上帽子,多上一条罪名,不过是由无知变成狡猾的罪名。

2007年11月26日星期一

Resolution

从昨天开始泡图书馆,论文依旧没有开始的迹象,昨晚凌晨回到家,面对我以为坏掉的电脑,心情落到最低点。无助,焦虑,懊悔,想家,五味杂陈。突然想起李欧梵的《哈佛岁月》,在网上搜来重读,字字像是敲进心里,不胜感慨。尤其是下面这段:
“然而心中还是有点“纳闷”,那种苦闷不是来自课业的压力,而是来自内心生活:也许是受杜斯妥也夫基小说的影响太深,我感到我的精神煎熬仍然炽烈,甚至开始自疑:作个哈佛研究生,我还是平庸的芸芸众生之一,看那些美国同学一个个比我世故,在课堂上说得头头是道,而我呢?还是维持我一往的沉默,甚至走在哈佛园(Harvard Yard)时也不自觉地低着头。     
有一天,我从哈佛校园“破颜遮帽”而过,可能当时心情太沉重了,抬不起头来。迎面几乎撞倒一位老人,他向我大叫一声,声若洪钟地说:“年轻人,抬起头来,天下没有应付不了的难事!”我就像碰到禅宗师传的当头棒喝,顿时醒悟过来。这一段“奇遇”,我曾多次重述,甚至在最近一篇谈我退休的文章中又一次旧事重提,并且说:“我这四十多年在美国的学术生命,就靠这位陌生老人一句话之赐!”他到底是谁?我至今也无由得知,因为当年自己太过腼腆,似乎也没有向这位老人道谢一声,就擦肩而过。想来他必是哈佛的一位教授,经过这位老教授的当头棒喝,我的人生观又为之一变:今后非但要抬起头来,好好地作一个(求学中的)知识分子,而且还要充份利用哈佛赐给我的机会,重新改造自我,而且从头来过。台大四年学的东西全部作废,要重新学习西方文化的传统,俾使得自己将来可以兼通中西之学。在生活上也要重新作人,既然生活在美国,一定要吸收美国文化,从学术到日常生活到男女社交约会,我都要从头做起。     
我为自己开出的生活课程如下: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开的大班课。第二就是不与中国人来往太密,为奠定“国际路线”,和美国人同住,说英语,看电视,把一切的风俗习惯先学过来,然后再消化不迟。第三(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必须克服自己的腼腆,和“洋纽”社交、约会,厚着脸皮也要去跳舞。甚至每周末都要有约会对象(date),尽量打入美国大学生的社交圈。”
以前读这段顶多觉得有意思而已,从不知背后的酸甜苦辣以及痛下决心的原因。问了自己太多的问题,却通通变成掩护自己怯懦、胆小、不愿改变、不愿面对自己的借口。每次都把问题变成合理的犹豫,所以才迈不开痛下决心的一步。可不可以只有决心,没有问题?我已经记不清上次痛下决心的改变是在什么时候了。我要从头做起,没有原因,没有问题。拒绝借口,厚着脸皮,学一切自己能学。抬起头来,从现在开始。

2007年11月20日星期二

疏通阻塞

第一个月是蒙蒙懂懂地“听话”,第二月自以为找到了读不完也可以混过关的“技巧”,第三个月就是在拖欠reading和论文焦虑的副作用下自食恶果。猛然醒悟学期已近结束。每学期都以为小聪明和自以为是可以挽救自己,到头来是被它们狡猾地吃掉。这两天读书一会视觉,一会postsocialism,各种讯息已经在某一个中枢阻塞掉。学期上到这个时候我才稍稍有所得,可是可是,瞬间释放的光明也会像原子弹爆炸一样让人瞬间失明。我是困陷在各种各样无法言明的问题中又变成智障状态。念书到头大概就是练就“吸星大法”,海纳百川而岿然不动。
今天上课讨论到property的内容,老师举例说在有些地方,父母是以“痛打”小孩的办法来让小孩建立“这是自己的土地”的意识。大约人要找到自己与所属的关系,都要经历痛彻心肺的历程。在讯问“什么是和我有关的”问题时,讲电影的,讲感觉和机器的,讲社会主义的内容统统变成回应我所处的时代的话题。当我今天上课发现我虽然能对俄国和东欧的经验感同身受,但我竟然完全不能说出什么是我理解的社会主义时,那种经验竟然刺痛了我,就像我把我童年的,父母的,祖父母的经历都忘掉了一样。如果不想到老的时候再来“抢救历史”,那我又怎么在这可感又不可感的一刻抓住它的尾巴呢?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追星族


Jude Law, there he is!!老实说我也没料到年纪一大把了还当追星族,而且本来其实也不是特别fan裘德洛,花花公子加阴郁瘦弱男,不是我的类型。可是,好歹我还是个花痴,听说今晚他会在离我住的地方两条街之外拍电影,我还是心动了。像所有没见过大明星心里又怀着虚荣感的小孩一样,我傻乎乎在寒风中花痴了2个小时,顺带伪装了一回群众演员,直到手脚都快要冻僵。

灯光暗,警卫严,不能闪光,畏畏缩缩没有拍几张清楚的照片,虽然Jude Law和Forest Whitaker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和我只有咫尺之隔。在审美疲劳之刻,大帅哥们真的朝我挥手微笑了。。。我果然是焖烧的追星族。

影片名是Repossession Mambo, 2009年上映,取景地看来主要是多伦多。这么一来不论它有多烂我都要买票看了。如果导演不幸没有剪掉今晚的拍摄,你们千万不要惊讶在哪个黑暗的角落看到我猥琐发抖的身影。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Keep a journal

荒废数日无所事事,书看不进去,也不知何处可去,似乎又陷入焦虑加乏味的“期中”状态。今天换了一个图书馆自习,忽然一切都感觉不一样,看来人真的需要不断“displace”。
周日去了McMicheal Gallery,坐落在荒郊野岭,收藏的却是加拿大的“国宝级”画家的画作。老实说没太大感觉,有幅画我以为有些做作,旁边的中年布尔乔亚却大加赞赏。遂又警醒我爱慕虚荣叶公好龙的布尔乔亚口味。
可是介不掉的布尔乔亚口味又引领我去了传说中的Royal Ontario Museum。开始迷恋它是从不记得在哪本杂志上照片,雪中的ROM散发出一种暗藏光芒的优雅,“皇家”气度。每周上课的地方和它隔街相望,可总也没有进去,不知是为了保持距离美还是一直琢磨着每天最后一个小时的free hour。门票属于可以接受的程度,可是人总是在某些地方莫名其妙的小气。所以我一直盘算到昨天闭馆前最后一个小时。嗯,恋人打开了面纱,总有出乎意料的一面。一个小时,半个小时在巨大的恐龙化石,巨大的中国古墓、壁画,巨大的原住民图腾柱面前目瞪口呆;十五分钟在复杂的通道中迷路;十五分钟钻进仿制的埃及法老墓。我几乎是“跑”马观花,虽然布尔乔亚口味也让我流连于稚拙大气的韩国瓷器、永远也弄不清细节的鼻烟壶,还有埃及古老的印章,可是整个感觉却非常诡异。我也不清楚是读多了“Orientaliam,”还是这种“时空压缩”让人负荷不了。总之,除了承认它固然优雅之外,也找不到真正喜欢它的理由。
还有一些令我惊讶的“资本主义”逻辑。一箱可乐的价钱比一瓶可乐的价钱还要便宜,outlet的服装便宜得惊人,可是都坐落在荒郊野岭,这些对于无车单身没有意义。为了划算的可乐和衣服,人们就会去买车。为了让食品低价又新鲜,人们就会买大冰箱。我还是怀念每天散步逛超市的生活。
还有,三明治好做又好吃。Clarins的香香很好闻,成了几乎完全不梳妆的我每天早上的唯一依赖。

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

机械,还是电子?

今天起床后一个小时算是我来这边最诡异的经历。11点要参加一个bus trip,起床时手 机闹表显示9点。热牛奶时突然发现微波炉显示10点,我以为微波炉的钟坏了,回屋一看手表,还是10点,我以为手机坏掉了,可是等我打开电脑,我的脑子就嗡地一下,电脑显示9点。陷入时间分裂状态地我虽然下意识也觉得是时制改变,可是天花乱坠的念头都冒出来,外星人,磁场变化,通讯系统被黑之类。可是时间错乱的人除了陷入焦虑,出路也只有选择相信一边,机械钟,还是电子钟?我选择相信房东的石英挂钟,结果是比别人早一个小时到bus trip的集合地。
我才知道学了那么多“共时性”理论都是白搭,这个时候再精准的劳力士都没用,我应该紧跟CNN实时播报。

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

《色戒》的光影

和proposal斗争到凌晨三点,为了抚慰自己,终于去看了色戒。电影散场后十多分钟我一直晕晕乎乎的,大脑与身体分离不知处于哪一个世界。清醒之后想想,期间我也有笑场,却不知道是在哪一时刻被轻易俘获了。回来的时候和同学一起完全听不进任何评论,也完全不想作任何评论了。夹在中文和英文之间的我,没有办法描述这种心境了。可是如果不写一点,我可能就找不回那个被俘获的自己。
回来之后又看了一遍小说,各方的评论,觉得也没有什么可多说了。原本只是去看李安,却读出不一样的张爱玲,我果真之前是没有完全读懂《色戒》。和小说一样,电影的情节一样兴珊俗套,却铺陈出钻进心里的那条蛇。对于需要刺激的我们来说,张爱玲的举重若轻和支离的叙述的确是“弱化”了小说,可是我想对于她,只有弱化才能端得起那个时代。而对于我们,也只有从光影刺激中去嗅出沉重了。撇开改编的问题,李安对于细节的重现无话可说,“色”的部分的确是精华。
回到自己,我觉得我把对于世界的感知太多地交付与想象的世界了,仿佛只有在光影中才能真正放任诱惑接近不可预知的自己,我与光影,也是色与戒,虎与伥的关系,这一次,我让它俘获。

PS: 为了方便,space同步更新。

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

进入状态中

本来我一直苦恼好像过来这么久实质也没学到些什么。但今天突然觉得好像是有一些不一样,似乎是进入状态中。看两个月前自己写的汪晖课的论文也有不一样的理解,好像知道问题出在哪。虽然该死的proposal还是无甚头绪。但似乎对如何做一篇论文,尤其是英文论文有了新的理解。在Place: a short introduction那本书里读到这段话:
Students often have an interest in a particular topic but cannot put their finer on what it is that makes the topic interesting. This leads to enthusiastic but fragmented term papers. Their suggestion is to start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 Instead of starting with a topic they suggest starting with a perspective or theoretical approach and then find a broad topic that will illustrate and bear the weight of that approach.
我并不是想说这里说的有多么正确,但的确点出了我以前论文问题的要害。经常只是围绕一个topic讲一些自己觉得有意思又零碎的观点,却很难停留在一个观点上深入下去。英文文章的结构是很模式化,但不得不承认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有助于推进思考的。至少,别人的观点和自己的观点的“对话”意识是需要自觉的。我听这边的教写作和阅读技巧的课,核心基本就是,要用自己的小宇宙吸收别人的小宇宙,哈哈。
我原本老是觉得displacement这堂课讨论太泛,也学不到什么。今天突然对它产生感情,也不是因为学到什么,只是讨论到identity的问题,忽然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焦虑困惑和被“边缘”的一面,不论是来自津巴布韦的女生,还是我原来觉得有点自信过头的加拿大男生和美国男生。尤其是,讲到最后老师说他其实是出生在德国的犹太人,母亲在二战中活下来移居到美国,他却要背负身为“德国人”的罪恶感。我才明白displacement对于他的意义。然后就是感慨汪晖说过的话,每个人到头来都绕不过最先困扰自己的问题,那是我之为我的问题。突然发现自己在这个课堂上根本就不是“身份特殊”,却是在发现别人的“特殊”之处时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共享“特殊”的理由。
有一点点感觉到现实经验超出理论的那一部分。

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

like a Torontoian

走在多伦多大街上的好处是,只要不拿着地图或者相机,没有人会把你当“外地人”。一周来平均每天都有“外国人”向我问路,我还热情地装得像一个真正的Torontoian。虽然在这里不论谁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Torontoian, 却没有人说的出什么样才是Torontoian。明天上课的reading又是一些关于identity的文章,虽然已经有些厌倦,但是似乎这些问题总是阴魂不散。
同一堂seminar有一个叫Paula的加拿大女生,她柔软的黄色头发和她的笑容一样温暖,之前的课上也说不出为什么就是她让人感觉亲近,也许她是唯一一个回应我问题的人。上周presentation完了之后她第一个跑过来谢谢我们两个present的中国同学。后来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她在西安待过一年。一起看这周要讨论的纪录片Shanghai Ghetto(在国内的时候偶然买过盗版碟,居然变成上课讨论的文本),片中的一个犹太人回忆她的叔叔因没能一起逃来上海而最终死于集中营,而她的家人一直活在悔恨中,那一段很煽情,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没能止住眼泪,而这一次我察觉到坐在前面的Paula好像一直在抹眼睛,看完的时候她眼睛还是红红的,还跟我们一起说笑。其实有时候对人的感觉和了解不用多说话和相处,除了语言不一样我怎么都觉得她是和我“同一国”的。而周末跟着一群中国人出去玩,我怎么都觉得和这些人除了语言一样其他什么都不一样。

2007年10月16日星期二

Presentation+Curry

我觉得我,厨艺嫁人应该是没问题了。都不知道是因为第一个presentation平安通过,还是因为第一次做咖喱就如此成功而兴奋。基本上我的精神压力只有靠做菜来调节了。自己做饭的结果是,我花了更多的钱做饭的好奇心上,买各式样新奇的菜和酱料,结果也没吃多少。最满意的只是,从来没有炒糊,在调味方面真有如神助。冬天要来了,在图书馆闷了三天的结论是,大家难以忍受的也许并不是这里的气温,而是在没有什么喘息间隙,持续精神压力的学期中,对压抑缺少阳光的敏感会被放大。已经极度依赖咖啡了,不是好现象。不知道接下来可怖的两个月会有多少个渴望阳光的日子。
谢谢侯孝贤,虽然困难,虽然其实我的presentation还是陈词滥调,但反复《悲情城市》的过程却让我心底感到某种慰藉。
一个人的咖喱,突然让我回忆起了《四月物语》,原来味道是这样……

20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Book Fetishism

下午三个小时在UT“主楼” University College Booksale上的斩获:
Salman Rushdie, Midnight's Children, $2!!!
Umberto Eco, Baudolino (hardback), $8
William Strunk, The Elements of Style, $2
Charles Dickens, Bleak House, 1900 edition, $20
David Copperfield, 1902 edition, $20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What Makes a Goya a Goya? $4 (This is for Angela)
Art Books of Days *2, $1 each ( These are gifts for you, can be used as calendar or timetable. Who wants?)
Children's Books*2 (For my cousin)

每年这个季节每个College都会有自己的Booksale,前面有几次不是错过就是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书了,庆幸这次“抢”的及时。去的时候人已经很多了,很多人都是抱着大箱子看上眼就拿,最后再慢慢挑,Booksale对公众开放,很多爱书之人都来自校外。我在挑小说的时候一个老爷爷还跟我推荐Austen的Emma和另外一个我不知道的女作家。Rushdie那本想买很久了,上几次去书店都没有看到,这次居然被我碰上,而且价钱便宜地让我想哭。一看到ECO马上抢过来,估计他的书抢得很快,找了一圈好像也只有这一本,装祯很pp,页边是毛边的,而且有九成新。其实我已经很克制了,尽量挑又轻又好带的,有很多便宜又精美的画册只能割爱。Dickens的那两本的确是恋物癖作用,典雅的红色皮纹,鎏金边,装订得跟Bible一样,我拿在手上就没有办法放下了,这两本估计最后只是被我放在书架上炫耀吧。主要还是出版了十年以上的旧书,那些学术书想了想还是没买。唉,我了解的英文书还是太少,挑得很慢。不过积累经验,过两周还有Trinity College Booksale,呵呵。

2007年10月6日星期六

童年往事

我也许是真的想家了。五点钟开始想要吃什么,做完饭,吃完,收拾,已经是七点半。洗锅碗的时候碰到房东老太太,她说的话不知道是粤语还是英文,我听不懂,她就一边自言一边笑。接着回到房开始看《童年往事》,止不住地泪流满面。小的时候,总不知道生活继续下去的困难是什么。活在其中的时候,洗衣,买菜,生火,做饭,所有的感觉反而都很容易忘却似的。可是在观看别人的时候,为什么这么悲伤呢?
萦绕不去的是阿婆领着阿孝在回老家路上的小店吃冰的场景,阿婆问另一个婆婆回梅县的路,别人听不懂,她一边笑一边继续吃冰;母亲回忆女儿阿琴死掉的往事,接着是窗外的大雨;还有阿孝得知母亲生了病,一个人生火的场景。
我还没有经历生死离别,我总嫌我活着的这些时间里缺少历史感。可是多少年以后我还能对多少我活过的往事念念不忘记忆犹新?
《童年往事》中的戏剧结构是由“死亡”的部分所支撑,我所流连的仍是生活本身。太多的时候我们都在想生活的目的和增添生活的新鲜,好像忘记去想停顿和重复的感觉或意义。矛盾的是如果不向前迈一步看见别人,好像也没有办法看见自己。我想,我还在努力告别童年。

2007年10月3日星期三

Sleepless in Toronto (补记)

九月底是最后的疯狂,繁忙的学期步上正轨,最好的季节即将过去,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多伦多年度的Nuit Blanche选在这个时候。我也在九月的尾巴上度过最疯狂的一个周末,36 Hours =Niagara Falls+ Nuit Blanche + Move,另外12小时睡眠。现在想想那36小时好像是又经历了一次时差和culture shock,充分体会人在面对不断涌现的"spectacle"时的状态。大瀑布和搬家暂且不提,我想说的是Nuit Blanche.
Nuit Blanche可以说是多伦多年度的当代艺术盛会,虽然它其实只是从去年才开始,在英文中的意思是white night,因为它只持续一个晚上,从日落到日出。几乎在在downtown的每一个公共场所,学校、博物馆、画廊、教堂、地铁站、街边都有不同形式的艺术活动,绘画展览、影视、音乐或者所谓的行为艺术。但实际上最“艺术”的是整个Nuit Blanche策划本身。周一的时候学校很多人嘴上都挂着nuit blanche,我听见他们在说“人们都不是去看什么艺术,他们只是喜欢在街上闲逛而已”。想想那天晚上我最兴奋的也许是第一次在多伦多看到上百人一起过马路的场面;看到地铁站门口排了上百米的队伍为了去看“ghost station”;在黑夜里按图索骥去寻找暗藏在城市陌生角落里的惊喜。nuit blanche让城市真正变成了活的城市,那一夜我有点爱上了多伦多。我原来觉得U of T没有让我印象深刻的特点,那天晚上我忽然意识到,多大占据了整个downtown五分之一有余,城市的历史与日常生活都与它密不可分,它不只是一个我原以为的象牙塔里的大学而已。那晚主题为night school的艺术活动也甚为有趣,大多的“艺术”都是在展现现代教育如何使人异化,却把它放置在学校最悠久的最体现现代教育的Hart House中。
公共交通为了支持活动也通宵运行,回到住处已是凌晨2点,如果不是因为体力耗尽隔天又要搬家我真的想体验Sleepless in Toronto的感觉,可惜了。

fiiiiirst

想标题是头痛的事,今天对于我来说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又是blogger上的第一篇,所以随便想了fiiiiirst这个题目,写出来一排iiiii好像有是很多蜡烛在给我庆祝一样,呵呵。
来多伦多后第一次把我所有的行李收拾完毕,我是太懒,之前想到要搬一直没有把所有行李清完,搬完了第三天才有力气开始收拾,才发现我居然带了四条毛围巾,走的时候真是吃错了药。
中午做饭,第一次被辣椒辣到手,肿了我整整一个下午。第一次做了炒饭,满满一大锅。目前做饭速度极慢,从洗菜到吃饭到刷完碗扫完地要近两小时,吃近肚的能量都被做饭消耗掉了,大约目前的耐心只是被新鲜感所支撑。
下午第一次去洗衣房,我原以为很简单,但进去后就开始不知所措,还是一位韩国叔叔好心地教我,最后还是狼狈地把洗衣液洒到包上,抱着两件还没完全烘干的衣服回来了。
还有呢,也许是第一次遇到第一眼就觉得具备所有我讨厌的特质的roommate,却因为我不得不从她那里共用网络而只能忍气吞声。
希望吃的越简单越好,穿的越简单越好,读书的时间能越长越好。第一次觉得什么都要靠自己了。